请前期在我会捐赠的爱心企业和人士,从2010年4月29日起,持捐赠收据原件到我会领取捐赠证书。
备注:捐赠现金者在财务室领取捐赠证书,捐赠物品者在赈济部领取捐赠证书。
特此公告
成都市红十字会
2010年4月28日